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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永仁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所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华体汇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07 23:14:40    1

  受永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永仁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需求:拟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临床营养诊疗系统1套及附属设备一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方面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下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

  1.2投标人须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情况说明);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2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营业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一定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要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4.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4.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线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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